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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房屋买卖攻略(下),教你如何省钱省力省时间

继上周五小编向大家介绍了在美国购房前需要做哪些准备,以及购房阶段需要注意的各种细节。今天,我们就该说一下如何把你的房子卖出更高的价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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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房产阶段

卖房成交后你又会收到一张又臭又长的“房地产交易完成单”(Closing / Settlement Statement / HD-1),想必你已经对它不陌生了。这次你需要关注的是卖方(Seller)明细,上面几乎所有卖房相关费用都有机会用来抵税。例如产权保险(Title Insurance)、房产经纪人佣金、刊登卖房广告等。


屋主在卖房前90天内支付的房屋维修费用,只要能证明是为了推销房屋,都可以作为卖房费用(Selling Expense)用于抵消你卖房的增值额哦!还记得我们在第一集中提到的,买房费用可以增加成本(Basis)吗?是时候实践起来啦!


我们来综合买卖时的费用举个例子:


2011年买房价值50万,HD-1 上各种买房费用2万,2016年打算卖掉,为了提升房子价值,翻新花了10万。卖房时卖价80万,卖房 HD-1 上费用花了6万,你以为简单算算增值了30万么?NO,你最终卖房的增值是:80-6-50-2-10 = 12万。若恰好你还满足前面提到的主要住宅减免条件的话,恭喜你,不用交增值税了。


如果以投资眼光购房者,可以利用更高级、更有主动权的1031同类交换策略(1031 Like-Kind Exchange)。 也就是说在你的房产(不包括自住房地)增值后卖出,接着马上买回价值不低于原房产的同类型的房产,这样资金又回流至房地产市场。


这可不就是美国政府最想看到的吗?资本一直在市场流动而不落入某一个投资人手中,于是他们就给予这种同类交换一个大大的优惠政策 - 增值税延迟。交换延税的房地产可一换多,也可多换一,在最后卖出所有房地产,不再继续同类交换投资时,一并缴交增值税。


再来讲讲非美国税务公民卖房的规则。若外国人出售房产,且持有期间未超过一年,其增值收益与其他普通收入一起,按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来计算税额。若持有期间超过一年,则会被视为长期持有资产,允许使用不高于15%的资本利得税税率计算。


又回到我们之前提到的原理,在外国人出售房产时,IRS会先扣下售价的10%,待到出售次年纳税人提交1040 NR表时计算多退少补,因为 IRS 也怕你跑了追不到债嘛。


如果你的房子想处理掉,又担心增值了可能要缴税,你还可以用最土豪的做法将房子和将来潜在增值税一并:送人!这种转移房产的方式称之为赠与(gift),美国的赠与和遗产税务是同一个体系,根据最新数据,一个税务公民终身有549万美元的免税额,注意,赠与税是赠与人可能需要交的税,被赠人永远不需要交赠与税。


如果G君在20年前10万购入房产,在市值80万美元时赠与给子女,被赠子女所拿到房子的成本(Basis)与原房主的成本保持一致(Carryover)。2年后出售该房子售价100万美元,于是子女获得90万美元收益,这90万全部交资本所得税。正所谓“捡房容易养房难”,被土豪送房前先好好考虑咨询下今后的缴税问题哦。


而对于非美国税务公民在美国的资产,你能享受的终身赠与/遗产免税额远低于美国税务公民。所以在美资产转移特别需要策略规划,运用公司或是信托形式来合理避税。对于来美定居或者投资却拥有海外房产的朋友,要小心美国政府会将你全球收入纳入美国缴税范围。


若你的海外房产升值不少,那么建议成为美国税务公民前卖掉海外净增值的房产,或者赠与父母。父母卖了钱再赠与回来。可避免房产增值部分的资本利得税。


例如,投资人在20年前以成本10万美元购入在中国购买房屋,2015年房主搬到美国成为美国税务公民,房子市值100万美元。那么,当他卖掉房子时90万美元全部都要缴增值税。但如果他在2014年赠与父母,父母以市值卖掉,再将100万元现金赠与投资人,那么一分钱税也不用缴。


有客户问,我的房子想转给我儿子,可是我和儿子都没钱缴税,怎么办?CPA 笑笑说,那你还可以去死啊!这只是玩笑,可是话糙理不糙。继续用这个例子:


在30年前10万购入房屋,房主去世时房屋作为遗产继承给子女,那么若房子在其去世的时候市价为 100万美元,该房屋的成本(Basis)则自动匹配市值变为100万美元(Step up)。子女住满2年后出售,获得120万美元,增值的20万美元才要交税。


当然IRS也见识过见缝穿针的例子:


父亲重病眼看挨不过一年,儿子将10万美元成本市值100万美元的房产赠与父亲,半年后,父亲去世,儿子继承房产,成本自动变为100万美元,儿子立马卖掉房子,一分钱税也不缴。很聪明对吗?IRS后来又补充了规定,短期内赠与赠回,最终房产的税务状态没有改变(儿子依旧是房主),这种情况继承的优惠政策不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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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如果我不住在美国,也不是绿卡持有者,可是我有钱想在美国投资房产,税务要怎么办?这就回到一开始我们要解决的问题,税务身份跟报税有什么关系?如果你不是美国税务公民,IRS 对你的缴税要求稍微严格。其实想想也是合情合理,你若逃税,远在天边他们也抓不到你,所以税必须从源头收起。


以个人身份持有的房产若有租金收入,需要根据你对于这个出租生意的“参与管理程度 (Material Participation)”来决定你的需缴税房租最终如何计算:


对于消极参与房屋管理的外国持有者,通俗点说就是你只管把房子租给租客,并不花时间精力去管理,维修与服务等。那么你必须使用总额法来计算,即租金收入总额的30%。


对于积极参与房屋管理的外国持有者,IRS 认为你都那么积极参与了,应该跑不了,所以恭喜你基本享有和美国税务公民一样的净额法,即应税收入=租金收入 - 费用 (贷款利息,房产税,维修费用,折旧,等等)。净额按一般所得税的税率来计算你所需缴纳税金。你会问,我人不在美国怎么积极参与?小编偷偷告诉你,如果你雇佣美国的专业房产管理公司(Property Management Companies)帮你打理,记账,你支出适当服务费,也有可能符合“积极参与”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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