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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持绿卡居民如何申请——回美证、回美签证

回美证,英文Re-entry Permit ,学名旅行证,又常被称为白皮书,像护照一样大,蓝色封面,硬本有照片。是专门为那些事先知道自己可能在美国境地外停留超过1年的时间的绿卡持有人使用的签证替代文件。


如果你是一个合法永久居民(绿卡持有者),那么至少有三种情况比较适合申请回美证:(a)如果你要在国外一年或以上;(b)如果你连续两年中将有 6 个月以上在国外;(c)如果你已经收到了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官员对你做出的放弃身份风险的警告。 

加凯专家建议:
回美证可以让您在外旅游,但您的旅程只是“暂时的”。通常,美国移民局(USCIS)会认为在美国境外停留六个月以上不是暂时居住, USCIS也有可能把在美国境外的全职工作或学习视为“放弃居住权。” 为了获得回美证,您必须证明您会与美国保持纽带关系以在美国不放弃合法永久居留身份。


从递交材料到生物识别预约(打指膜)大概要 30 到 60 天,所以建议尽早在离开美国前申请回美证。建议打完指膜方才离境。回美证可指定寄往美国驻中国的大使馆、领事馆,或寄往美国亲属处,亲属收到后寄往中国给你。


回美证申请可要求移民局“加速审批", 但递交I-131表格时申请人必须在美国,在信封上注明"EXPEDITE"的字样,并且发邮件至lockboxsupport@dhs.gov (内容包括申请人绿卡号码A#, 申请表格寄往的移民局地点)。


有效期


回美证有效期2年(如持有有条件绿卡,回美证有效期则为有条件绿卡失效日),回美证签发日起,2年内必须返回美国,否则回美证失效将导致入境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其他需要提供材料:


  • 美国居住意向的文件:房屋租赁、购买合同,孩子在美国的学校注册文件,报税表格,银行账户,车/船/其他财产,购买的企业等等

  • 3张照片


回美证 vs. 回美签证
(Returning Resident Visa SB-1)


由于未能在美国持续居住而导致合法永久居民(LPR)身份失效者,在特定情况下可获得SB-1类签证重新进入美国。SB-1类申请人必须通过电子邮件咨询表格http://guangzhou.usembassy-china.org.cn/immigrant-visa-unit-question.html与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移民部联系安排首次面谈,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条件,如果符合条件,则会被要求进行第二次面谈。


条件包括:

  1. 离境美国时,拥有合法永久居民身份;

  2. 离境美国时拥有返回美国的意愿;

  3. 离境美国是短期/暂时性的,并有不可控制的原因导致离境时间加长。


首次面谈:在约定的时间到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签证部大厅递交申请,在缴纳申请费275 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后,领事将与申请人面谈。这一轮的面谈只是决定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回美签证的要求。


第二轮面谈:申请人另外缴纳230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签证费用。请注意,符合申请回美签证的要求并不保证申请人的签证申请一定会被批准。领事将在与申请人面谈并审阅其递交的所有材料后才会做出决定。在两轮面谈中,申请人都必须有证据证明其逾期逗留是因为返美受阻于无法控制的特别情况。无论申请能否被批准,已交的费用一概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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