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400-805-9018
“猴子自拍照”版权到底归谁? 美国法院这样判

几年前,一只猴子使用一位摄影师的相机拍下了几张自拍照,摄影师随后对外发布了这组照片,一个动物权益保护组织因此替猴子起诉,认为照片版权应归猴子所有。不过当地时间4月23日,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作出判决,动物不能以版权保护为名义进行起诉。


千辛万苦获得猴子自拍


2011年,在印度尼西亚的苏拉威西岛丛林里,为了拍摄一个猕猴群,大卫·斯莱特跟猴群呆了好多天。直到猴群完全接受他,在他周围活动得非常轻松随意了,斯莱特就把相机架在三脚架上,设好线控快门,让猴子自行摆弄玩耍。


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有一只黑冠猴拿起了斯莱特照相机的遥控按钮,开始 " 疯狂自拍 ",拍下了上千张照片。后来,斯莱特从这些自拍照中选取了近十张对焦成功的照片,推出了一本名为《野生动物的个性》的书,大受欢迎,而上面那张照片,更是因为完美的角度和猴子的表情,在网上迅速火爆。


“照片版权应该属于拍摄的猕猴”

本以为,有了这张照片,这位摄影师从此就能过上舒适的生活,“要是这张照片被使用一次,就给我一英镑。那我至少装了4000万英镑进口袋了,这些照片的收益应该足够我过上舒适生活了……”斯莱特想。


可事实上,并没有。


他前后总共也只拿到了几千英镑版权费——因为包括维基百科在内的好多机构拒绝支付版权费。他们称,这是由动物拍摄的照片,因此,这张照片的版权根本就不属于莱斯特。于是斯莱特将维基百科告上了法庭,此案维持了将近两年的时间。


更让莱斯特出乎意料的是,2015年,美国动物权益保护组织代表这只猴子,竟把他告上了旧金山法庭,要求获得这张照片的所有收益。因为该组织认为,这张照片的版权是属于那只黑冠猴的,所以起诉斯莱特和出版商在《野生动物的个性》一书中使用猴子自拍的照片属于侵权。


动物不能以版权保护为名义进行起诉


据悉,善待动物组织和莱斯特后来决定在法庭外私下解决此事,而第九巡回上诉法院仍决定对此案进行判决。


当天,法官卡洛斯·贝亚宣布:“对于一只猴子是否能够对人类、公司以侵犯版权的名义进行起诉并要求赔偿和停止侵权行为,我们必须做出判决。我们认为,这只猴子,乃至所有的动物,由于它们不是人类,因此根据版权法案规定缺乏法定地位。”


法官兰迪·史密斯认为,善待动物组织的起诉毫无意义。“将真正的财产权的概念扩大到动物身上,必须要解决随之而来的义务问题。因为动物无法用人类的语言进行交流,谁能替它们发声呢?”此外,他还表示,联邦法庭无权听取一只动物的诉讼。


更多内容欢迎添加“加凯小助手”微信

jiakaiyimin

*扫描下方二维码,或添加上方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