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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中国账户超25万美元会提交CRS

加拿大参与的税务互通协议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中文翻译为“共同申报准则”,又称“统一报告标准”),9月1日就开始实际参与,中国方面较早时已公布,原则上在中国内地银行存款超25万美元的,户口资料均会被送到有关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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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按中国的公布,若加拿大税务居民在国内金融机构有25万美元存款,资料就会被送给加拿大税局。至于户口持有人是否加籍,并非决定因素,若持有人是未入籍的移民,但属于税务居民,即归入此类。


目前参与CRS行动方案的国家和地区有110多个,中国是在世界经合组织(OECD)牵头的《国际多边税收征收公约》框架下,由国家六部委制定的金融帐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作为反避税行动,打击偷漏税及洗钱行为。


在这框架下,个人及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的金融(银行)帐户,都是监控的目标。


中国的有关部门公布,金融帐户界定额以美元计价,个人以100万美元为界定低值帐户与高值帐户,实体为25万美元。不论是低值或高值帐户都将被监控,高值属于重点优先监控对象。


交换信息内容包括:


海外机构帐户:包括存款机构、托管机构、投资机构、特定的保险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


资产信息:存款帐户、托管帐户、年金合约、现金保值合约、持有金融机构的股权债权权益。


帐户内容:帐户及帐户余额、姓名及出生日期、税收居住地、年度付至或计入该帐户的总额。


中国税收居民的认定:


一类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侨民。不包括具有中国国籍,未在大陆定居侨居海外的华侨和居住在港澳台的同胞。


一类为在中国境内居住,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离境不超过30天,或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天的外国人、海外侨民和港澳台的同胞国际间交换信息是以税收居民身分来判定,而不是以国籍来判定。


金融帐户涉税信息都会被交换。中国税收居民会在国内被交换,非中国税收居民则会被交换到国外。而信息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中国税收居民如实诚信申报纳税,就不会有责任风险。如每年度结束后,有个年度收入超过12万元的自查申报制度,只要如实补交税款后,就可平安。


CRS新规会影响谁 ?


如果您有加拿大身份,并且长期居住在加拿大,作为加拿大税务居民,无论您是否持有中国护照,您在加拿大的金融信息将不会被交换到中国税务局。如何界定您是否为加拿大税务居民主要原则是居住时间,另外还有与加拿大是否有显著的居住联系。但如果你拥有加拿大身份,但是长期生活在中国,并成为了中国的税务居民,加拿大的非税务居民,那么你在加拿大的金融账户信息将会被交换回中国。这对很多空中飞人来说可能会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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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是留学生,由于加拿大和中国在1986年签订了税务协议,按照该协议,如果留学生与中国有居住联系,即使与加拿大建立了显著居住联系而成为事实上的税务居民,也可能被认为是视同非税务居民(Deemednon-resident)。根据中国与加拿大签订的税务协定,有四个层面来判定该居民的税务归属。在许多情况下要确认留学生是居民还是非居民身份还是非常复杂和模糊的,如果留学生对自己身份判定把握不准,最好交给税局来判定。要让税局来确定自己是否税务居民身份,需要填写一张确定居留状况(进入加拿大)NR74表格邮寄或传真给税局。身份问题解决了,金融账户信息是否会被交换也就一目了然了。


如果您是持有十年往返签证的探亲人士,您在加拿大是非税务居民,但是您在加拿大拥有金融账户,那么您在加拿大的金融账户信息也会被交换回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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