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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生活】在美国,养狗要有个“养法”

朋友全家要去秘鲁休假半个月,家里养的一条小狗只好放在镇上的托狗所,“托狗费”前后花了近五百美元。她听说我女儿想领养一条小狗,使劲摇头:千万别养,美国养宠物和中国不是一个概念,你要为宠物负很多责任的!


“打防疫针、遛狗、买狗粮,最难的是要控制狗叫不能超过三声,否则被视为扰民,邻居如果举报你,法院就可能要传你了。可是狗哪会听你的呀!”朋友苦笑。


美国是全世界养狗最多、宠物业最发达的国家,有近7000万只宠物,平均每个家庭有1.7只,其中狗大概有6000多万只。美国人把狗当成好朋友,与其关系亲密,照顾得无微不至。前年第一次去纽约,看到街上很多人牵着狗在散步或者跑步,狗儿们在闹市闲庭信步,神态安然,不禁感慨狗儿在美国的生活如此任性和幸福。在镇上的宠物店里,狗的服饰更是让人眼花缭乱,不但有牛仔裤、帽子、蝴蝶结,甚至还有文胸。

  

正因为狗的数量如此庞大,美国出台了三部关于养狗的“养法”:《恶犬法》《妨碍公共利益法》《联邦动物保护法》。这些法律赋予公民养狗的权利,但同时也规定了他们的义务,以避免不养狗的人生活受到影响。


法律对“狗权”的保障是无微不至的。比如在养狗之前,工作人员会让你填一大堆表格,了解你是否有养宠物的经历,是否会处理各种问题。末了,还要上门查看你房子的情况,看是否具备养狗的条件。如果房间太小,或者你此前有把宠物养死的经历,他们可能会拒绝你养狗。如果同意,需要缴纳20至50美元的注册费,给狗上“户口”。此外,每天要带它去散步,定期给它打防疫针,带它去参加保健活动。狗的主人或监护人不得让狗独自在家时间超过10小时。

  

公寓楼下的公告栏里,经常贴着这样的纸条:主人因为工作忙,没空遛狗,希望有人帮他遛狗,时薪一般为十几美元。人不一定每天都要出去散步,但狗是必须的。而且,帮人遛狗还能挣钱,这真是新鲜事!


小时候,我在乡村里经常看到的场景是,流浪狗因为偷吃东西,被村民打残了腿,每天一瘸一拐地贴着墙根艰难行走;更有甚者,把吃狗肉当成乏味的乡村生活的一个狂欢节。

  

在美国,虐狗是很严重的事情,《联邦动物保护法》规定,虐狗要受到经济处罚或法律制裁,严重的甚至要坐牢。至于吃狗肉,简直是美国人不敢想的事。前几天,同楼的一个美国人看了广西玉林“狗肉节”的新闻,纳闷地问我:“你们中国人现在很富有了,为什么还要吃狗肉?狗可是人类的好朋友啊!”“可能……他们还需要学习怎样去爱动物。”我支支吾吾,不知如何作答。

  

法律保障人们有养狗的权利,但同时也要承担很多对等的义务。《恶犬法案》规定,狗的饲养者必须在庭院明显处竖立标牌,提醒过往行人注意;在公共场所,主人必须每时每刻都要为其戴上约束皮带和防止咬人的口套。否则一经发现,执法部门有权将狗充公或杀死,并且要视情节轻重追查狗主人的刑事责任,可判入狱90天。


在美国,如果狗叫超过三声,则构成扰民,这可能给主人带来诸多麻烦。《妨碍公共利益法》(又称“睦邻法”)要求主人无论何时都要严格控制狗吠,狗的主人要遵循“三吠”原则,即邻居对狗吠的忍耐极限一般是三声,所以狗的主人要控制狗,不让其叫第四声,否则就被视为扰邻,可能要受到法律制裁。

  

如果家里养了条恶犬,主人一定要严加看管,万一狗儿咬伤他人,主人就要承担“狗债人偿”的责任,可能因此入狱,同时还要缴纳巨额罚款。

  

邻居养了一条巨型犬,每天只要有人从门口走过,那条狗就狂吠不止(远远超过三声)。如果见到人,它就气势汹汹地扑过来,好几次在电梯里把女儿吓得脸色苍白。前两天,我正纳闷邻居家怎么好几天没有狗吠了,对门的美国大爷告诉我,他们搬走了,可能是因为狗叫得太凶,被人投诉了。“现在楼里安静了,不是吗?很多人应该高兴了。”

(文章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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